1.1 比选内容
设备名称 |
采购容量(MWP) |
规格型号 |
重量要求 |
备注 |
光伏组件 |
2 |
单晶硅单面单玻光伏组件,组件功率590-630WP(N型组件) |
单块组件重量≤30KG |
带MC4接头。拟用于江苏地区光伏项目,其中南京地区项目(容量约1MWP)组件使用本次采购结果 |
1.1.1预算金额:150万元人民币(含税);
1.1.2交货期:自订单下发日起,15日内送达指定地址;
1.1.3交货地点:江苏省内,比选人指定;
1.1.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及本项目相关技术要求;
1.1.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框架金额执行完毕(以两者中先到者为准);
1.1.6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2年。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0.75元/瓦(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4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参选人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参选人及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均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3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具备与类似本项目的光伏组件销售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含)。合同具体要求如下: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合同汇总表和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和对应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订单和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2.4 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5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参与。(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5)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7)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法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参选人资格的;
(8)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9)在与比选人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0)相关产品在比选人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1)在最近三年内参与比选人及下属机构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选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 9 月 20 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9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10: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