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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袁泽桥主沟等关联水系汇水片区雨污混接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19

一、项目编号: WH

二、项目名称: 镜湖区袁泽桥主沟等关联水系汇水片区雨污混接整治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佩森雅苑、新华文沁园、东方龙城甘棠苑、东方龙城雅乐苑、康怡嘉园、融汇锦江B区、东方龙城秉心苑、新里伊顿公馆北区、新里伊顿公馆南区、凯旋豪庭北区、凯旋豪庭南区、平湖秋月、万达广场二期等13个排水单元及周边 ;建设规模:为佩森雅苑、新华文沁园、东方龙城甘棠苑、东方龙城雅乐苑、康怡嘉园、融汇锦江B区、东方龙城秉心苑、新里伊顿公馆北区、新里伊顿公馆南区、凯旋豪庭北区、凯旋豪庭南区、平湖秋月、万达广场二期等13个排水单元及周边管网排查改造等工程,总面积约103.65公顷;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补充完善初设、对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实行总承包);计划工期:150个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

2.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3.合同估算价: 9138.47万元  。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以下(1)和(2)资质:

    (1)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除外)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完成过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设计施工一体化改造项目(且项目内容须包含排水管道改造)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资料的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2)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

(3)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类似业绩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

(4)如类似业绩为联合体方式承揽的,则在该业绩中,本项目投标人须为牵头单位,否则不予认可。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其他联合体成员资质放联合体协议书后面,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须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 10 月 11 日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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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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