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华电潼南一期2×500MW级气电工程项目发电机出口断路器设备二次公告
日期:2024-10-09 发电机   电机   断路器  

一、   招标条件

重庆华电潼南一期2×500MW级气电工程项目发电机出口断路器设备二次公告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重庆)燃机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重庆市潼南区

2.2 项目规模:2×5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2024年9月26日开工,2025年7月到货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发电机出口断路器设备(CHDTDZ030/21-SB-00701):2台18kV,额定电流16000A(45℃),开断电流100kA的发电机出口断路器及附属设备及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及相关服务等。每台GCB包括:断路器、隔离开关、检修接地开关、电容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变频启动隔离开关、控制柜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发电机出口断路器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8年)具有至少5台18kV、16000A(45℃)及以上发电机出口断路器的投运业绩(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或投运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0-09 10:532024-10-15 16: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10-3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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