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建筑华中公司潍坊项目阳台壁挂分体式太阳能热水器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诸城市开发区驻地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招标人为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诸城市开发区驻地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诸城市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阳台壁挂分体式太阳能热水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诸城市开发区驻地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位于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经济开发区四平路以南舜王大道以西站前街以东,整个项目分为东、西两个区域。总建筑面积约 531556.36 平方米,总计 55 栋楼及地下车库。其中西区包括 2#、3#、4#、5#、26#商住楼,1#、6#~25#楼为纯住宅,以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 251735.68 平方米;东区包括 33#~35#、51#~61#商住楼,37#-50#楼为纯住宅,以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 279820.68平方米,计划于2022年12月31日前竣工。
2.2 招标范围:据项目设计资料和施工组织安排,考虑现场情况,计划本次阳台壁挂分体式太阳能热水器不分包件进行招标。(详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材料生产及销售的 资质,须具备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划分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建筑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7 中标人须接受以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名义签订物资购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