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路建广珠段改扩建工程TJ2标地材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地材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用地材采用电子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交路建广珠段改扩建TJ2标段项目经理部:广澳高速公路南沙至珠海段改扩建工程土建工程施工TJ2标,起讫桩号RK23+732.246~RK30+380.381(LK23+728.516~LK30+355.5),长度6.65km,主要工程项目为里程范围内的路基、桥涵、绿化等工程。本标段起点位于新隆互通立交,途径港口镇、火炬开发区,终于新村中桥(含新村中桥),主要结构物包括:岐江新城南互通、新隆互通;东河大桥。
项目合同设计工期48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计划交工日期2027年7月。
工程所在地点:中山市港口镇马大丰村附近(如需现场查看请与项目物资部:陈文斌 联系电话:18274250333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物资采购招标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件一≤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地材,其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取较高值)的要求,详细标准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3本次地材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
(6)其他条件:投标人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系统(新版)供应商平台里的合格供应商。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2)生产能力要求:能够满足本合同正常供应。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在国家、省、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为合格产品;并提供近3年内交通运输行业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3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使用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其他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