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龙湖藻水分离站运行管理(2025年度)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25 分离  
项目名称:异龙湖藻水分离站运行管理(2025年度)

预算金额(万元):2679.01

最高限价(万元):2679.01

采购需求:(1)异龙湖藻水分离站所含工艺设施、设备和降噪、在线监测等设备的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服务;(2)异龙湖藻水分离站消防安全、财产安全、环保安全、环境卫生(取藻平台附近水域、藻水分离站码头附近水域)及绿化管护等工作;(3)异龙湖藻水分离站分离藻泥运输处置工作;(4)出水经过湿地的水面卫生管理工作;(5)厂区周边(廊道内,岸线外区域)三包工作;(6)其他相关工作。(异龙湖藻水分离站 2025 年处理富藻水 5000 万立方米,分离藻泥量不低于 16000 吨。);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办法所称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中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中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本项目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异龙湖藻水分离站运行管理(2025年度):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3%、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3%;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需为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2-25 06:00至2025-03-04 23:59,每天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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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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