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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站管理公司2025-2028年度通勤班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14 通勤班车   通勤   班车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内容:

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交通运输单位承接广州发展能源站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发展鳌头能源站有限公司、广州发展太平能源站有限公司、广州发展宝珠能源站有限公司职工上下班车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服务期限:

服务期:36个月(自2025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止)。

3、项目地点:

广州发展鳌头能源站有限公司: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和源路98号;

广州发展能源站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发展太平能源站有限公司: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高技术产业园高湖路285号;

广州发展宝珠能源站有限公司: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道明珠工业园宝珠大道1号。

4、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响应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响应人应持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响应人必须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具有不少于1个服务期为一年及以上的车辆租赁服务合同业绩,相关业绩应是响应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响应人需至少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关键部分(如合同封面、能清晰显示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工作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并加盖响应人公章或电子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项目响应原则

1、各报价响应人询比文件(以下统一称为“投标文件”)需按照附件格式编制盖章(以附件形式上传)。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承包方式,在合同实施期间仅按合同规定进行调整,其它任何变化均不调整。如国家税率调整,则按不含税价不变原则调整含税合同总价。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响应情况将被否决:

2.1 响应人不符合本询比公告第二条“资格条件”要求;

2.2 响应人合同商务条款出现重大偏离或保留;

2.3 响应人“★”号条款出现重大偏离或保留;

2.4 响应人未对全部询比项目内容进行报价,存在少报、漏报或报价为零等情况;

2.5响应人报价错误,来函说明原因并主动提出放弃报价资格经招标人核实批准的;

2.6 响应人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控制价的;

2.7不同响应人中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文件上传IP地址相同)的;

2.8 处于广州发展电子平台处罚期或待观察期期间的供应商。

2.9 响应人未提供备选车型价格表的(备选车型价格表不作为评审依据,仅作为采购人需要更换车型时与成交人协商价格的依据)。

四、

报名开始及结束时间:2025年3月14日9:00至2025年3月20日15:3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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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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