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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303线滨河大道至沙湖段公路等4条国省干线所涉管线迁改造价审核单位综合比选公告
日期:2025-03-14 管线迁改   造价审核   滨河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

项目名称:省道303线滨河大道至沙湖段公路等4条国省干线所涉管线迁改造价审核单位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费率系数):100%

比选需求:省道303线滨河大道至沙湖段公路、省道305线石坝至永固段公路、贺兰山东麓旅游环线、省道204线李旺至史店段公路管线迁改造价审核服务(含控制价审核、结算审核以及采购人委托的其他相关任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造价咨询服务完成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3.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住建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具有工程系列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利害关系的供应商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19日(比选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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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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