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焦作市城区一体化智慧停车设施项目设计 已由 焦作市山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焦作市智慧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资金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焦作市智慧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改造停车设施239处,共44050个停车位,其中:智慧化改造路内停车泊位22980个,道牙以上停车泊位智慧化改造2846个;改造路外停车设施28处(其中地面停车设施26处,立体停车设施2处),新增2855个泊位(其中地面停车位2605个,立体停车位250个);公共资源停车设施改造智慧化改造25处,共计5130个停车位;配建停车设施社会化联网70处,共计10239个停车位;城市诱导系统1项(一级全彩诱导屏3块、二级全彩诱导屏5块、三级全彩诱导屏50块);配建直流桩160个,配建交流桩2710个,换电站1个,光伏车棚1项(车棚框架5000.00㎡,光伏组件2.0MW),城市智慧停车运营系统软件平台1项。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230 万元。
2.2招标(设计)范围及内容:为该项目的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停车标准化手册编制、后续服务及专题报告等全部设计工作、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结算送审等所有需设计单位配合的工作;(具体以实施项目为准)。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2.4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设计服务周期:随项目实施周期。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系本单位员工,提供与投标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具有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及证书扫描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三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成立时间算起)。
3.4信誉要求:
3.4.1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3.4.2执行《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41号),凡是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查询渠道:“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mohurd.gov.cn)。
投标单位需提供未被列入上述记录名单的信誉承诺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15日—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