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北Ⅰ区1605-650地块B23研发设计用地项目已由北京市石景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石景山发改(备)〔2024〕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保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苹果园地区东至实兴北街西红线,西至金王府街东红线,南至金府南路北红线,北至金府路南红线,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出资比例为100%。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北Ⅰ区1605-650地块B23研发设计用地项目幕墙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京石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北Ⅰ区1605-650地块B23研发设计用地项目幕墙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126009.11平方米合同估算价12000(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石景山区实兴大街苹果园地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北Ⅰ区1605-650地块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425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北Ⅰ区1605-650地块B23研发设计用地项目幕墙工程,承包范围包含: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铝板幕墙、幕墙周边的铝板及保温、铝板吊顶、幕墙范围内入口大堂的门斗、屋顶玻璃雨棚、蜘蛛人挂接系统、幕墙防雷接地系统及所有五金配件等材料(包括辅材)、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等工作。
2.6其他总幕墙面积73119.73㎡,最大单体幕墙面积14594.76平方米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资质,近5年具有已完工的合同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7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2025年03月0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13日16时00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本专业分包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18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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