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昆明市盘龙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及抵押担保物法拍处置工作(二次),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昆明市盘龙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16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843号)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本项目的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
2.1磋商范围:昆明市盘龙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及抵押担保物法拍处置的所有工作。在法律服务过程中,根据需要,指派其他律师、律师助理、秘书处理与本案有关的一般性事务,包括但不限于:送达法律文书、调查、文件制作、文件复印、相关法律调研等。代为调查取证、申请强制执行、进行调解、和解。参与执行评估、拍卖、变卖、以物抵债等执行环节,代为提出、承认、变更、放弃请求等。提供执行各阶段相关法律咨询,具体以招标人的委托为准。
2.2项目地点:昆明市盘龙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委托事项办结为止。
2.4服务标准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等现行标准,遵循职业道德,积极开展工作,认真维护招标人合法权益,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对案件涉及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商业信誉及提供服务能力;
3.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按相应成立年份提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份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3.5磋商申请人2022年1月至今须具有3个以上类似法律咨询业绩。
3.6信誉要求:律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且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注:若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则信誉时限为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至今。】
3.7服务团队成员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须包括:法律顾问组长1名且具有10年以上正式执业经历,其他服务律师不少于5名且有3年以上正式执业经历,每周指定一天拟派出一名律师进行驻场服务。(提供拟派往服务团队成员相关社保证明复印件)
3.8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一家律所只能由一个律师团队报名参选。
3.9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4日09:00时至2025年3月20日17: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磋商资料。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5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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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5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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