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026年无磷锅炉水处理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ZB2025-3-H046)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2026年无磷锅炉水处理剂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无磷锅炉水处理剂为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煤基乙醇项目装置热电车间使用,共3台循环流化床锅炉,锅炉型号DG260/9.81-Ⅱ1,自然循环汽包炉,预估需求量约40吨(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据实结算,采购人对使用量不做任何保证),规格型号等参数详见技术要求。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范围: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2026年无磷锅炉水处理剂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2026年无磷锅炉水处理剂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为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依法注册成立的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有效的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及有效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等有效证明材料。
4.所投产品为境内企业生产的,必须由生产厂家或其设立的销售公司,或生产厂家母公司设立的销售公司投标(其中销售公司投标的,需出具其与生产厂家的关系证明材料);所投产品为境外企业生产的,接受其设立在中国境内的销售公司或授权代理商投标。销售公司投标的,提供其与生产厂家的关系证明材料;代理商投标的,提供生产厂家或其设在中国的销售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的产品代理销售唯一授权书(其中销售公司出具授权的,需出具其与生产厂家的关系证明材料)。
5.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产品代理销售授权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国境内至少一份所投产品销售合同文件及对应的至少一页发票复印件。(发票开票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30日前)。
6.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以上三个网站四项内容查询结果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3月17日到2025年3月24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