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县“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建设项目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沥青混凝土材料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用材料采用电子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①项目位于马市镇,主要工作内容为美丽圩镇“七个一”建设:一个美丽乡镇入口通道、一条美丽示范主街、一片房屋外立面提升样板、一个干净整洁的农贸市场、一条美丽河道、一个绿美生态小公园、一个圩镇客厅等内容。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0月,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6月,共计8个月。②工程所在地点:广东省韶关市始兴县马市镇。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3本次招标的材料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和设计图纸要求。
2.2.4 本次物资采购招标的材料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供应商;
(6)中交集团交融智链平台(网址:)供应商门户网站注册,并获批准,取得合格供方资格的生产方或代理方。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招标物产能配套的运输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该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简介、主要生产设备及工艺情况,产能证明)。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财务审计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供货业绩要求:无
(6)履约信用要求:近几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