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竞争性谈判的基本情况
1、采购单位: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2、谈判地点: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99号。
3、项目概况:综合当前项目推进过程中,因信息化管理缺失,存在新人“无从下手”与老人“经验主义”盛行的情况。集团公司急需搭建LTC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对各经营单位项目信息的管理和项目推进。平台以掘进机产品为切入点,探索打造“线索-商机-合同”全流程数字化平台。通过流程标准化与数据驱动双引擎,整合“线索到回款”全链路数据,实现业务流与数据流的深度融合,构建端到端闭环管理体系。平台搭建完毕后,将明确经营系统与各系统部门接口及输入输出关系,为项目铁三角运营机制提供实际抓手,从而大幅提升项目运营效率。
4、谈判步骤简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的接收。
首先,潜在供应商应充分阅读采购公告,并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编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是供应商根据要求向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做出的承诺,具体格式与内容详见第三章。
其次,潜在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鲁班平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一周内将与响应供应商进行谈判(我方会在开始谈判前通过供应商提交的通讯方式告知谈判具体方式和地点)。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在鲁班平台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视为最终报价。
最后,中铁装备将根据供应商最后的报价与承诺,进行评审,发布拟成交供应商公告,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
5、资金来源:采购资金来源于中铁装备及其各子分公司与控股合资公司。
6、交货地点: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99号,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7、谈判有效期:谈判开始之日起90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供应商必须满足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的民事责任能力,经营范围与项目内容一致。
2、应具有履行本项目的财务能力,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3年的财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自公司成立以后的报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不
在中国中铁限制交易期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相同品牌型号产品的生产厂商和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
谈判文件发售开始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12:00,发售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12:00获取谈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