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1470.6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为减少建设工程扬尘污染,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加强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充分整合业务部门相关资源,经市政府批示由市住建局牵头,对建设工程统筹监管,打通业务壁垒和信息孤岛,实现全流程溯源追踪,加强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建设工程扬尘治理智慧监管(建设工地范围为全市范围,含主城区、经开区、五县两区的建设工地,建设工地类型包括房建、园林绿化、水利工程交通工程、市政道路、轨道交通、矿山开采、宕口修复等),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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