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
2.项目名称:检测中心微纳加工平台建设项目 3.项目预算:3900000.00元 4.最高限价:39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检测中心微纳加工平台建设项目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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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在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 (7)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规定,不接受本项目设计单位投标(本项目设计单位: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9)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内容不符合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指引”要求的做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0)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或在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存在上述情形或未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供应商资格审查均不通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8月01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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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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