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滨海广场项目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外聘律师代理服务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项目概况:为解决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三公司现需聘请律师处理案件全过程法律事务,本项目具备公开竞争性谈判条件。
2 服务内容:负责代理上述案件直至案件终结的全过程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重审、再审、执行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司法机关(司法厅或司法局)登记,具有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律师事务所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技术服务要求:投标方具有丰富的建设工程诉讼经验,具有高度的工法融合,对建设工程全过程的法律法规非常熟悉,对建设工程与法律结合有独特的见解,拥有专业的建设工程律师团队。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律所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7)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招标人按照《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已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可以要求禁止投标,另对黑名单内的投标人因目前系统无限制进行强行投标的情况不给予符合性通过。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统一视为失信被执行人。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