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会委员会2025年工会夏送清凉、冬送温暖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请登录)
2.项目名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会委员会2025年工会夏送清凉、冬送温暖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3.预算金额:1270780.00元
4.最高限价:1270780.00元
5.采购需求:为增强深圳市龙岗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会委员会的凝聚力及体现人文关怀精神,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一家专业的服务供应商提供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达到支付上限后合同提前结束。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其授权具有承接本项目能力的分支机构,或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5)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及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8)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仅需提供在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或备案证明材料扫描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8月1日,每天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