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公司)大唐贵州长顺县摆所100MW风电场新建工程项目风机塔架(混塔)设计及制造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22 塔架   风电   风机  

招标文件售卖截至时间:2025-08-05 17:00:00

第一章招标公告

(贵州公司)大唐贵州长顺县摆所100MW 风电场新建工程项

目风机塔架(混塔)设计及制造(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大唐贵州长顺县摆所100MW 风电场新建工程项目招标人为大唐(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塔架(混塔)设计及制造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08CSHT-W001 2.2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
2.3 建设规模:100MW
2.4 建设工期:12 个月
2.5 设备名称:塔架(混塔)设计及制造。

2.6 数 量:16 台套轮毂高度140m 钢混塔。

2.7 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要求。

2.8 招标范围:长顺县摆所风电项目16 台6.25MW 风力发电机组,型号MySE6.25-216,叶轮直径216m,轮毂高度140m,风机塔架为钢混型式。本项目招标采购范围包括:
(1)16 台风力发电机组混凝土塔架段(锥形)设计、制造及供货(包括基础预埋件、内附件、拼接胶等材料及运输);
(2)16 台风力发电机组钢塔段(锥形)设计、制造及供货(包括钢板、法兰、连接螺栓及内附件及运输)。

(3)16 套风力发电机组混凝土塔架预应力及其监测系统供货、安装。

2.9 交货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摆所风电场项目机位点车板交货。

2.10 交货期:2025 年10 月10 日前交付首批(2 套)塔筒,10 月底前交付第3 套塔筒,后续确保满足项目现场需要,2026 年4 月10 日前完成全部塔筒生产,2026 年5 月底前全部交付(最终以买方通知为准)。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140m 及以上钢混塔架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

作为评审依据。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 年(自2022 年1 月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 个140m 及以上干式连接钢混塔架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

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

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以及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有合同甲方或最终

用户的盖章或签字,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供货的

材料,国外业绩证明须提供对应中文译本。)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

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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