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鲲鹏路院区门诊CT机房改造项目(二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30.557631万元 , 招标人为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30.557631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鲲鹏路院区门诊CT机房改造项目(二次)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鲲鹏路院区门诊CT机房改造项目(二次):
一)符合对投标主体的相关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内容自行提供
承诺函(格式自拟)或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至少提供: ①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
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
产负债表的1份;②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
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1份。或提供2023年度完整财
务报告或2024年度完整财务报告);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 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
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企业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机电安装工
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及以上资质。
(7.2)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
上资质;《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响应文件中应提供
证书复印件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7.3)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应提供证书
复印件。
二)近3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能够遵守国家的采购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
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
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
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22 09:00到2025-07-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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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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