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谐波治理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买方):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本项目海上风场位于花园口南侧海域,黄海海域长山列岛和石城岛之间,规划面积约100.8km2。

建设规模:规划装机规模为180MW,拟安装17台单机容量不小于10MW的风电机组,新建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双回220kV海缆、陆上双回220kV线路、一座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所发电量通过4回66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220kV海上升压站,升压后以双回220kV海缆登陆,之后转陆上双回220kV线路接入陆上集控中心。

项目整体进度:2025年12月30日完工。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信息服务费(元)

249-1谐波治理设备

含220kV谐波治理设备专用降压变压器及附属设备、成套高压有

源滤波设备及附属设备、35kV绝缘管型母线、220kV电力电缆及其附件等

本项目海上升压站及陆上集控中心
暂定交货期:
2025.09.15

1000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本次招标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2专用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专用资格要求

谐波治理设备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3C认证;
(2)近5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同类设备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供货证明文件(如供货发票等));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9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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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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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111-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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