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G18荣乌高速灵山段K1012+000-K1052+000段和K1104+000-K1165+877段路面养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 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KJ……)
一、招标条件
本大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G18荣乌高速灵山段K1012+000-K1052+000段和K1104+000-K1165+877段路面养护工程,已由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大同公司实施2025 年度G18荣乌高速灵山段K1012+000-K1052+000段和K1104+000-K1165+877段路面养护工程的 批复》(晋交控函〔2025〕170号)、中共大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委员会会议纪要〔2025〕12号、大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会议纪要〔2025〕7号同意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为交控集团公司统筹养护工程预算(投资类)和大同公司2026-2027年切块资金,招标人为 大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以资格 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G18荣乌高速灵山段全长153.96公里,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 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0米,公路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G18荣乌高速灵山段高 速通车运营16年以来,随着交通量的快速增长,路面病害有逐年增大的趋势,尽管每年都做 了日常的养护维修工作,但路面纵向裂缝、横向裂缝、网状裂缝、块裂、网裂等病害日益严 重,影响到行车安全,降低了高速公路的服务能力,为保证行车安全性和舒适性,现对G18 荣乌高速灵山段K1012+000-K1052+000段和K1104+000-K1165+877段路面进行维修处治,主要 处治方式为路面铣刨重铺同步划设交通标线。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大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G18荣乌高速灵山段K1012+000-K1052+000段和 K1104+000-K1165+877段路面养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主要工作内容:
(1)完成标段范围内的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全部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技术规范 的编制、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
(2)完成标段范围内的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全部内容的施工、交工及缺陷责任 期内的全部工作。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计划工期5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勘察设计周期15日历 天内完成,施工工期为监理单位下达开工令后35日历天交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之日起 12个月。
2.4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质量符合《公路勘测规范》(JTG C10-2007)、《公路 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2011)等相关现行规范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公路沥青路面 设计规范》(JTG D50-2017)、《公路沥青路面养护设计规范》(JTG 5421-2018)、《公 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等相关现行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质量符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部分》(JTG 5220-2020)、《公路养护技术标准》(JTG5110-2023)、《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 规范》(JTG5142-2019)、《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19)、《公路交通 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T3671-2021)等相关现行规范要求,交(竣)工验收的质量 评定为:合格。
2.5 处治目标:实施当年处治路段路况大幅提升:2025年主行车道PQI93以上,优等路率达 行业要求(88%以上);使用寿命:5年之内保持处治路段主行车道PQI不低于92。
2.6安全目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号)、《公路水运工 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17年第25号)、《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9号公告)、《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山西省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0号公告)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 的营业执照,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 能力。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设计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 程测量)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 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持有公路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除外)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 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该名录中的相 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 施养护资质(或具备山西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或核准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从业资 质)。
3.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且年度(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3.1.3 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初步设计或施 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同时包含 路面工程和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2)施工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交(竣)工验 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主要工程量须同时包含路面工程 和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注:若提供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按其承担的任务对设计和施工业绩分别予以认定。
3.1.4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名,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 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 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近五年(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作为项目经 理(或施工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或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施 工总承包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业绩(主要工程量须包含路面工程);
(2)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近五年(2020 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作为设计负责 人(或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设计业绩或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施 工总承包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业绩(设计内容须包含路面工程);
(3)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1名,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 业),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 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名称 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近五年(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交(竣)工 验收时间为准)作为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或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业绩(主要工程量须包含路面工 程);
(4)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同时持有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 投标人名称一致)。近五年(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交(竣)工验收时 间为准)作为施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或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业绩(主要工程量须包含路面工程);
(5)拟任专职安全员:2名,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C类,且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1.5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未处于有效期 内;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⑤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
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拟任设计负责人、拟任施工负责人、拟任施工技 术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⑦投标人未被列入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已被列入但未处于有效期 内。
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3.1.5信誉要求。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不包 括同一联合体成员之间)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 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3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山西交科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不得参与本次 投标。
3.4本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和对应的监理标段同时进行招标,如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投标 人和监理标段的投标人存在第3.2款关联关系时,若同时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将优先确认设 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同时取消监理标段投标人中标候选人资格,推荐监 理标段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的资质须满足本公告第3.1.1项的要 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 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之间分工相同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分工不同的,按各自承担工作内容依据资质业务许可范围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 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4)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 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7月22日18时00分至2025年7月2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 日、法定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