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货物项目(2025年第14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531Z2633666
项目名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货物项目(2025年第14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35,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电动液压手术床、手术无影灯):
采购包预算金额:43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电动液压手术床 |
2(张) |
详见采购文件 |
240,000.00 |
- |
1-2 |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手术无影灯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95,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采购包2(高清电子内窥镜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医用内窥镜 |
高清电子内窥镜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电动液压手术床、手术无影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是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300号)划分行业为:工业。)
采购包2(高清电子内窥镜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是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300号)划分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电动液压手术床、手术无影灯)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5)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资格声明函》
(7)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如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如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采购包2(高清电子内窥镜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5)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资格声明函》
(7)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如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如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3日至2025年08月12日,每天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登录)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14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