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红庙岭园区第三方监测工作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28 第三方监测   垃圾综合处理   监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红庙岭园区第三方监测工作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70,000.00元

采购包1(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红庙岭园区第三方监测工作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77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77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07029900-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红庙岭园区第三方监测工作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1(项)

根据红庙岭中心及红庙岭园区各项目环评批复、PPP特许经营协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 (GB18485-2014)、《恶臭污染物排污标准》 (GB14554-199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等文件和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开展2025年、2026年、2027年计三年的红庙岭园区第三方监测工作,采用1+2方式即一次招三年,三年采购金额计531万元,合同按中标价每年一签。

1,77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内。合同约定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每月提交监测报告(监测报告须按采购人要求分类出具)及监测结果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分析当期采样检测状况,如有异常提出改善措施建议。),一年后提交一份年度监测结果汇总分析报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为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证书到投标截止当日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7-28 至 2025-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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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闫敏
手机:13720072751(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min@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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