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前旗哈拉黑巴拉格歹二期100MW风电项目法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科右前旗哈拉黑巴拉格歹二期100MW风电项目招标人为科右前旗新天风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科右前旗哈拉黑巴拉格歹二期100MW风电项目法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科右前旗哈拉黑巴拉格歹二期100MW风电项目,招标人为:科右前旗新天风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由《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科右前旗新天风能有限公司科右前旗哈拉黑巴拉格歹二期1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兴发改能源字517号)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银行贷款或外部融资和项目法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80%:2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本项目所需风力发电机组塔筒法兰和伴随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科右前旗哈拉黑巴拉格歹二期100MW风电项目,建设地点为:兴安盟科右前旗境内,本次招标设备为,通用电气风电设备制造(沈阳)有限公司37台2.7-132 94mHH风力发电机组的塔筒法兰(每台套塔筒法兰包括塔筒与机舱间、塔筒之间、塔筒与基础模板间连接法兰和伴随服务)及模板环(含凹槽模板,用于锚栓笼现场施工过程中,可重复使用)8套。 具体技术要求及供货范围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及技术规范。 交货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交货地点:法兰为项目塔筒生产厂家,模板环为项目施工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具有500台(套)投标产品风电场业绩(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投标文件中附清晰可辨的合同复印件,合同体现合同签署时间)的生产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3.4投标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或试验室出具的的型式试验报告。若投标人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人必须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供方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人的进厂验收证明。 3.5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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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2-06 00:00至2019-12-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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