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保宁街道办事处凤凰楼、三岔路棚户区改造项目EPC、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阆中市保宁街道办事处凤凰楼、三岔路棚户区改造项目EPC已由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阆发改628号、阆发改67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阆中市人民政府保宁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阆中市人民政府保宁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阆发改62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PF20191203009)的招标代理机构是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阆中市保宁街道办事处凤凰楼、三岔路棚户区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阆中市保宁街道办事处凤凰楼、郎家拐社区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合格
2.5建设规模及内容:对两个小区内部基础设施改造(凤凰楼、三岔路53号、57号小区,涉及居民818户)。其中包括混凝土破碎及清理工程,公共管网改造,公共服务设施改造,环境改造治理,屋面防水改造,破损墙面改造,燃气、供水、电线线路改造,厕所改造,楼梯板及主体结构加固,围墙维修加固改造等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2.6总投资:3103万元 。
2.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8标段划分:EPC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EPC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独立法人资格;②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④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省外企业须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资质,近五年以来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01 月 23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0年 02 月 14 日09时 30分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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