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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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场地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应用试点(一期)项目标段二(原位化学氧化工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空港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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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招标内容:针对室外污染区域JXS19-2点位3-4米污染土壤542 m3及JXS19点位4-6米污染土壤696 m3,共计1238m3污染土壤采用原位化学氧化技术处理。 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实施前,开展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组织方案设计等。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及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进行审查、评审,审查、评审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取得政府备案后,方可开展修复治理。 (二)按要求对施工后土壤进行采样检测。 (三)对总承包工程的项目管理、质量、安全、工期、消防、环保、资产清册及满足归档要求的资料等全面负责。 (四)现场文明施工和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到位。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二次污染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五)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取得政府备案。 具体内容详见《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场地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应用试点(一期)变更实施方案》
2.2 招标范围:针对室外污染区域JXS19-2点位3-4米污染土壤542 m3及JXS19点位4-6米污染土壤696 m3,共计1238m3污染土壤采用原位化学氧化技术处理
2.3 总投资:130万元
招标规模:130万元
2.4 资金来源: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大板桥街道办事处沙沟社区文博路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内
2.6 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书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工作
2.7 标段1(2)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质量要求:达到《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场地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应用试点(一期)变更实施方案》要求的目标值,由业主委托第三方检测及效果评估合格,目标值如下: 原位化学氧化修复目标污染物苯的浓度值低于地下途径阻断土壤风险管控值:40mg/kg。 施工期环境要求: TSP 、PM10和颗粒物参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TSP浓度限值300µg/ m3,PM10浓度限值150µg/ m3,颗粒物1.0 m g/ m3。空气中污染物浓度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苯0.5 m g/ m3、甲苯0.3m g/ m3、苯并(a)芘0.1µg/ m3。噪声参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及《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选用较严格的限值作为监测标准,昼间70db,夜间55 db。厂界臭气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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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6 其他: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和水污染防治工程,或者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近三年(2017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和环保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或环保部门的验收备案函(具体数量)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2、联合体各方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相应工作和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及其他相关工作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 3、体各方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具体数量)个标段。
4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5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6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7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8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其他: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2、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信誉要求:(1)涉及投标人(供应商)的“‘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和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失信信息材料,由招标人(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导入评标系统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2)涉及投标人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3)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承诺),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则附成立之后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省外企业要求: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的规定,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针对本投标项目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滇登记信息, 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入滇基本信息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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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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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3-06 15:16 至 2020-03-13 23:59 (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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