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涉及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六工程分公司荆江沙市段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六工程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进度款和集采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全程称荆江沙市段(柳林洲大市场-沙市汽渡码头)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一期配套设施及园林景观建设(三次招标)(简称:荆江项目),合同总额46278251.05元,开工日期2019年4月10日,合同工期180天。 项目位于湖北省荆州沙市,荆州长江大桥下游约4km处。东至临江二路,西至沙市汽渡码头,南临长江,北靠荆江大堤,岸线长度0.85km。总用地面积129199m2,建筑占地面积28327m2、室外用地面积100872m2,其中绿地面积26876m2、道路面积(含停车)15740m2、硬质铺装面积55854m2。主要施工内容包含:市政道路、给排水、景观绿地、绿化种植、土方、园林构筑物、景观园路及广场建设、强弱电、景观照明工程、景观水体护岸等工程和其他相关工作。 2.2招标内容: 包件号:荆江一期-石材-01
2.2.3同一品种的石材不能有明显色差,不能有影响坚固性的伤痕;不得有缺棱、缺角、裂纹、色斑、色线需满足《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GB/T18601-2009,《天然板石》GB/T 18600-2009对应一等品的要求。 2.2.4投标人需将各种颜色的样品送至招标人处确认,招标人方确认后封样,后续验收按照样品标准进行验收。 2.2.5每种颜色石材要求在同一矿山产出。 2..2.6送货时间:2020年7月-2021年6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通过中交二航局物资合格供方评审和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物资合格供方。 3.2营业范围要求:具有石材加工、销售资质。 3.3生产能力要求:能及时满足供应需求。 3.4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备垫资中标金额的20%(含保留金)的能力,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图纸设计及业主、监理要求,须提供拟供应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证明。 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在以往履行 供应合同过程中,没有任何不良记录;投标人没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或其它方式骗取合同的不良行为。提供其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只有一个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只接受生产商参与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5月 28日15时至2020 年 6月 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递交投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