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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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1308002020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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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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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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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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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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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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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5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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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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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8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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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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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30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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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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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30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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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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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北省围场县城南调峰热源厂建设工程水泵采购项目二次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围审核字【2019】2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019-130828-44-02-00001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供热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河北省围场县城南调峰热源厂建设工程,热源厂位于围场县滦坡字村沟里,总体规模为2x70MW燃煤热源厂一座,供热能力约140MW,并预留2x70MW扩建空间。安装循环水系统4台单级双吸卧式离心泵及5台多级立式离心泵。
2.2招标范围:项目招标范围为河北省围场县城南调峰热源厂建设工程,循环水系统4台单级双吸卧式离心泵及5台多级立式离心泵。
供货商应提供完整的设备和全部附件,水泵应至少包括:泵本体、电动机、泵进出口标准法兰、配套反法兰、垫片、地脚螺栓、螺母及水泵安装的必需附件等;单级双吸卧式离心泵还应包括水泵进出口配套椎管(进口处采用偏心、出口处为同心,整体长度不大于350mm)、水泵与电机间的联轴器、密封环、轴套、联轴器防护罩、机座、吊耳、底座等,泵如需冷却系统还应包括泵组内的冷却系统管道及阀门附件。本规范中未作要求的备品备件按投标厂家标准配置执行,并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示,并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设备所需的仪器仪表及控制装置清单。
在泵组安装、调试、试运行以及质保期内,供货商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货方无偿负责更换。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2020年供货一期泵系统设备系统及最终规模的配套公用设施,二期泵系统设备系统建设时间待定。
2.3建设地:围场县坡字村沟里
2.4合同估算价:145万元
2.5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在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天内。
2.6承包方式:采购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备生产制作能力。
3.2、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的水泵设备,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则制造商不能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招标人可能拒绝该品牌产品的所有投标)。
3.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4、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签认承诺书。
3.5、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0月10日9时00分至2020年10月15日17时00分。
5.招标文件的答疑
5.1投标人的提疑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8日17时00分。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集中解答的澄清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9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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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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