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路19-1号与21号住宅小区联合危旧房改住房项目代建单位公告
日期:2021-12-29 住宅小区   危旧房   住宅  
1.招标条件
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拟对新竹路19-1号与21号住宅小区联合危旧房改住房项目代建单位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代建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新竹路19-1号与21号住宅小区联合危旧房改住房项目代建单位招标
项目编号:
项目地点:新竹路
项目规模:总占地面积约5.8亩、原住宅共101套、原住宅总建筑面积约9811.24㎡。其中: 南宁市新竹路19-1号小区占地约3.30亩(地号:0406137)、2栋住宅楼57套住房,住宅建筑面积约6156.31平方米; 新竹路21号小区占地约2.50亩(地号:0406068)、2栋住宅楼44套住房,住宅建筑面积约3654.93平方米(具体数据以政府审批部门批复文件为准)。项目总投资约16600万元。
招标范围(代建单位工作内容):
2.1负责垫资和协助办理危旧房鉴定及评估、现有房产测绘、新建住房规划条件审批、土地分割和合宗、土地变性、土地规划红线、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新建住房建筑总平及建筑方案设计审批、项目规划报建、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立项审批、项目附属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其它相关报批报建手续;
2.2负责垫资和协助签订办理每户业主的拆迁房装修补偿协议书、 异地过渡安置费补偿协议书、同意搬迁协议书、拆迁许可证等 ;
2.3协助建设方监理公司对施工过程中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验收、参与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和规划验收、参与工程交付、决算、按揭贷款、组织配套用房出租、后期保修等全过程改造建设工作,负责销售或者自行购买商铺、负责销售车库和车位、负责办理个人《房屋所有权证》、《国有资产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的代建管理工作;
2.4为加快办理本项目规划审批工作,负责本项目的勘探、设计单位的选取和沟通工作;
2.5负责组织施工总承包招标工作或在满足施工资质情况下承担施工总承包工作;
2.6负责将项目竣工及有关技术资料整理汇编,并按有关规定与委托人办理移交手续;
2.7《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约定的代建单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内容。

资金来源:项目前期资金(3000万元),其中1500万元自代建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代建单位转入招标人指定银行的转冻定存账户,1500万元提供银行保函;后期由购房户自筹(非还建住房面积、地下车位)及代建单位垫资。
代建周期:暂定36个月
改造方式:拆除重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2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房地产开发资质;
3.3 熟练掌握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等政府有关政策法规、文件等,并有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要求的业绩:
(1)2010年至今具有至少1个已开工的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施工或代建业绩(业绩以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开工许可证为准,否则业绩视为不符合要求);
(2)该施工或代建项目开发面积在3万平米及以上;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派驻与工程建设和技术要求相适应的技术、造价、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3.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涉及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4.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06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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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经理
手机:13691414075(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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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1396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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