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李家岩水库工程复建道路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经理部地材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及合同段划分:在四川省崇州市境内,起于昙花庵附近接至重庆路K0+000,止于K12+775.978。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是针对本项目施工所需地材的采购,供应总数量见附表。(分批供应,预计供应时间10个月)。本次招标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供货和结算的依据,实际供货批次、数量、规格型号和供货时间根据物资使用项目的施工需求确定。
1.3 合同划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设立4个包件,具体详见附表1。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或账户基本信息等证件。
(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能够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财务能力要求:提供近一年财务会计报表。要求中标单位具备的垫资能力不低于100万元。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必须满足本项目的设计文件的技术规格书中的各项指标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近3年内具有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1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2021年至今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须提供不同项目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至少1份,(2021年度至今新注册成立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可不提供),不曾在与四川路桥各项目供货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四川路桥材料供应黑名单之中,不曾因重大质量问题受到采购方的处罚或清退。如有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事实真相,如中标后被查实,招标人将扣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清退所供材料,造成质量风险的还将进一步追究经济赔偿。
(7)其他要求:(1)本次参与投标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本身或其下属单位须具有良好的砂石资源,同一个包件中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的地材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每个投标人可以对多个包件投标进行报价。(4)经取样检测合格。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7 日,每日9: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 年8月25日08:30时至10: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25日10: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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