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请登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门历史文化街区古建筑维修改造工程 已由 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同意东门历史文化街区古建筑维修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兴发改审发35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兴化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东门历史文化街区古建筑维修改造工程(3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兴化市东门杨家当典银楼二进等28处古建筑 2.2 建设规模:兴化市东门杨家当典银楼二进等28处古建筑的抗震加固维修改造,项目总投资1197.35万元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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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2023年春节前完成工程量60%以上付合同价的30%,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审定价的80%;余款两年后根据审定结果扣留质保金5%后结清(质保金分2年2次返还)。每次付款时均须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古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3(5)、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其他要求 3.8.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经查实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违反招标文件在建工程有关规定,将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限制投标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3—6个月,同时限制项目负责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1年,并报有关主管部门扣减企业诚信分。 3.8.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每标段5万元整 (到账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到位。 3.8.3、信用要求:①根据苏信用办23 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被限制投标的。②未被兴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通报停止投标资格的。③企业综合信用分值在55 分(含以上)(信用分的获取和计分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条款执行)。 3.8.4、动态监管资质需合格(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条款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8 月 24 日 8 时 30 分 至 2022 年 8 月 30 日 17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9 月 6 日 15 时 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