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双流区怡心湖片区,东临剑南大道南一段,北临怡悦路。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怡心湖3号地块项目场地平整施工标段位于成都市双流区怡心湖片区,东临剑南大道南一段,北临怡悦路,本次建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怡心湖3号地块项目商业用地的场地平整的挖、填、运土石方等施工,场地平整实施面积约 62105 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示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6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7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房建施工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30日起,(
请登录)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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