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53A00624001582云县产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储能部分)一期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21 储能   一体化   云县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能投滇中配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本次云县产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储能部分)一期PC总承包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资格评审为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D53

2.2项目名称:云县产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储能部分)一期PC总承包

2.3项目概况:依托云县产业园增量配电网,以及云县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结合云县增量配电网供电负荷、光伏电站出力情况等,按照最大化消纳光伏发电,尽可能降低电网最大负荷的原则,规划在云县产业园区配置储能,规模按1MW/2MW.h考虑,实现源网荷储协调互动。搭建智能化监控系统、智能化信息系统、智能化预测系统、智能化服务系统一体化综合平台。基于覆盖全园区的能源互联网,实现数据的共享和分析,从而使综合能源管理智能化、集成化、远程化、图形化。通过区域级性能计算及分析,实现对全园区能源的总体集成和动态管理,达到能源优化配置、“源网”协同互补,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的目标。

根据目前云县增量配电网的供电情况,本项目为云县产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储能部分)一期,计划采购安装4套100kW/232k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采用400V低压电缆接入已建成的10kV云县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升压变低压侧,并配套建设一套能源管理系统。

2.4招标范围:项目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等。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电池柜、PCS成套设备、EMS能源管理系统等设备及辅材的采购、包装、运输,以及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等。项目主要采购明细见表1-1。

表1-1 项目采购明细

序号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电池柜

户外液冷电池柜,280Ah电芯,标称电量232kWh,充放电倍率0.5C,含电池管理系统BMS、消防系统、液冷系统等。

4

 

 

 

2

PCS成套设备

PCS额定功率:100kW;变压器:0.4kV出线柜*1;EMS控制柜*1;BMS控制柜*1;交流汇流柜*1;计量装置;空调系统。

4

 

 

 

3

EMS能源管理系统

本地化能源管理系统

1

 

 

 

4

并网装置

主要含:断路器、低压电缆(铜芯)、电度表、保护装置等

1

 

 

 

5

建筑工程

主要包含:防火墙(长宽高:8900×350×3000mm)、设备基础、电缆沟等。

1

提供附件:设备基础、线路敷设、现场布局图纸作为参考。

6

设备安装、调试

 

 

 

1

含辅材

(2)项目各设备工程、建筑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方案编制、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含档案组卷、档案移交)等各项工作。

(3)项目EMS能源管理系统的技术培训服务。

(4)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投标人须严格遵守项目所在地相关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服从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管理。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个日历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项目实施地点:云南云县产业园区。

2.7质量标准及要求: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和工艺是最新标准的产品,同时必须满足国家的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且不得低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相关要求。

2.8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三、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谈判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资质要求:谈判申请人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单位须具备)。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4业绩要求:

(1)若为独立谈判申请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完成或正在承担3项1MWh及以上储能设备供货和安装施工业绩。

(2)若为联合体:负责施工安装的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须承担过3项10kV及以上电力设施安装施工业绩;负责设备供应的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须承担过3项1MWh及以上储能设备供货业绩。

备注:证明材料为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签订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项目概况和承包范围等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

3.5信誉要求:

3.5.1未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提供书面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2谈判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3招标代理机构将于谈判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对谈判申请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谈判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招标代理公司在于开标前在指定网站查询截图后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6.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并满足以下要求:

(1)若谈判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须为负责施工的一方,联合体成员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办理投标事项,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承担连带责任。

要求只有完全具备以上条件的谈判申请人,才可参与谈判。如谈判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谈判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4年10月21日起至2024年10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获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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