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施工七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03 防洪工程   安全建设   建设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 已由 河北省水利厅 以 冀水审〔 2024〕1234号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廊坊市水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 廊坊市水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施工七标: Gl05国道桥,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防洪标准100年一遇洪水。按双幅设计,每幅桥面净宽 12m,采用预应力小箱梁结构,全长243.04米。

2. 2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

2. 3 计划工期: 12个月 。

2.4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

2.5质量要求:优良。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 3 年( 2021 年至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满 3 年,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10 年( 2014 年 1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 200 米及以上的桥梁工程施工。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为证明资料。

3.1.5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要求:均须为专职人员,且不得由 投标人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兼任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以合同工程是否通过完工验收为准)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人员。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4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24 年 12 月 4 日 9:00 至 2024 年 12 月 10 日下午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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