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神煤炭榆树湾煤矿有限公司2024年度管路抓取机器人采购项目已由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榆林市榆神煤炭榆树湾煤矿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曹家滩村榆林市榆神煤炭榆树湾煤矿有限公司;
2.2 项目规模:本次采购包含购置防爆柴油机管路抓举车(机器人)1台、随车工具包1套及随机配件1批。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交货期:合同签定生效后90天内。
2.4标包名称:榆林市榆神煤炭榆树湾煤矿有限公司2024年度管路抓取机器人采购项目;
标包划分:1个标包;
2.5 招标范围:榆林市榆神煤炭榆树湾煤矿有限公司2024年度管路抓取机器人采购项目,具体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6 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提供本次货物及服务能力的制造厂商。
3.2 投标人提供防爆柴油机管路抓举车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须具有防爆柴油机管路抓举车供货业绩1份。(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应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清单页等信息,对于提供合同不清晰、信息不全,字体有明显修改,不清晰等现象,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不能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业绩作为自己的供货业绩)。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已出年份的第三方审计报告扫描件,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扫描件;投标人不能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作为自己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5 信誉要求(①-②项提供承诺书,③项提供网页截图):
①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② 投标人没有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黑名单);
③ 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6 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7日17时00分到2025年01月03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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