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采购编号CX2025-183)询比公告
日期:2025-06-04 信息科技   中电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数量

1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采购编号CX2025-183)

摄像头设备加装项目

详见询比文件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工期:30天。

1.2.2★质保期:2年。

1.2.3项目地点:常州市(采购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最高响应限价为122580元(含税),供应商报价(含税)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2.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3.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须提供清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1.2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信息的截屏加盖公章;(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屏加盖公章。)

2.1.3供应商在中国电信MSS合同系统中的“信用管理模块”中无违规失信信息。(本条供应商无需提供)

2.1.4供应商须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对供应商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核查。(提供截屏加盖公章)

2.1.5供应商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1.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3供应商须具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常州地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地区2024-2025年度DICT系统集成和工程项目集中资格预审项目标包一(系统集成类)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提供合格通知书扫描件)

2.4供应商须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提供承诺书)

2.5供应商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2.6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A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B证);

(3)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C证)至少1人。

注: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

(1)相关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合法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自2025年1月份(不含)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如提供社保清单为供应商单位整体人员清单,请于清单中用红色圆圈圈出本项目所投入的人员,以便评审委员会会评审);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5日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6月10日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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