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 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SM7
2.2项目名称:三门核电项目5、6号机组常规岛及其配套BOP安装工程
2.3项目概况:两台百万千瓦级“华龙一号”堆型核电机组的常规岛及其配套 BOP安装工程
2.4招标范围: 三门核电项目5、6号机组常规岛及其配套BOP安装工程, 包含的子项清单及工作范围如下:
分区 |
序 号 |
机组 代码 |
代 号 |
建、构筑物名称 |
工作范围 |
范围 备注 |
常规 岛主 厂房 及附 属子 项 |
1 |
5/6 |
ME |
汽轮发电机厂房 |
安装 |
|
2 |
5/6 |
MB |
再生除盐水箱 |
安装 |
||
3 |
5/6 |
MC |
仪用压缩空气储气罐 |
安装 |
||
4 |
5/6 |
MF |
常规岛事故排油坑 |
安装 |
||
5 |
5/6 |
MQ |
酸碱储存计量间 |
安装 |
||
6 |
5/6 |
TA |
主变压器和降压变压器平台 |
安装 |
||
7 |
7 |
TS |
主变备用相平台 |
安装 |
||
其他 辅助 设施 |
8 |
7 |
TB |
500kV开关站 |
安装(扩建部分) |
|
9 |
7 |
TC |
网控楼 |
安装(扩建部分) |
||
10 |
7 |
TD |
220kV开关站 |
安装(扩建部分) |
||
11 |
7 |
TE |
辅助变压器区域及公用10kV配 电间 |
安装 |
||
12 |
5/6 |
GG |
500kV电缆廊道 |
安装 |
分区 |
序 号 |
机组 代码 |
代 号 |
建、构筑物名称 |
工作范围 |
范围 备注 |
13 |
7 |
GJ |
220KV电缆沟 |
安装 |
||
其他 BOP 工程 |
14 |
7 |
TF |
10KV公用配电站 |
安装 |
|
15 |
7 |
PM |
联合泵房 |
安装 |
||
16 |
7 |
GB |
综合技术廊道 |
安装 |
||
17 |
7 |
ZF |
公共气体贮存区1 |
安装 |
||
18 |
7 |
ZG |
公共气体贮存区2 |
安装 |
||
19 |
7 |
SA |
污水系统油水分离器 |
安装 |
||
20 |
7 |
SC |
生活污水加压泵站 |
安装 |
||
21 |
7 |
ZC |
空气压缩机房 |
安装 |
||
22 |
7 |
PF |
厂区消防泵房 |
安装 |
||
23 |
7 |
PH |
制氯站 |
安装 |
||
24 |
7 |
YB |
除盐水分配厂房 |
安装 |
||
25 |
7 |
ZB |
氢气贮存及分配站 |
安装 |
||
其他 |
26 |
全场零星安装工程 |
2.5建设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健跳镇。
2.6计划工期:
(1)5、6号机组常规岛安装工程
(6号机组)主工期计划开始日期:2027年08月31日(暂定),(6号机 组)主工期计划结束日期:2029年06月30日(暂定)。单台机组主工期为22 个月。5号机组与6号机组主工期计划开始时间间隔10个月。
单机组主工期总日历天数:669天。主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交 工日期、机组间隔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主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具体工期要求以承包人上报发包人批准的三级进度计划为准。
(2)PM 子项非涉核系统安装工程
计划开工日期:2028年10月15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9年06月15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243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交工日期计算
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具体工期要求以承包人上报发包人批准的三级进度计划为准。
(3)GB 子项非涉核系统安装工程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30日(暂定)。
计划交工日期:2030 年01月30日(暂定)。
工期总日历天数:1583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交工日期计
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具体工期要求以承包人上报发包人批准的三级进度计划为准。
(4)其他 BOP子项安装工程
具体工期要求以发包人批准的三级进度计划为准。
(5)全场零星工程安装
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日起至三门核电项目5、6号机组工程建设完成。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企业标准或者设计文件引用的其他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 864466724.27元(含税);其中:计日工单价最高投标 限价450元/工日(不含税),全场零星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2750969.27元(含 税)。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甲级)或以上 资质(资质发布单位:中华人名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级)。
(3)项目经理资格: 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需要提供注册证书); 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
注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 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年1月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 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 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 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 ,且在有效期内。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 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 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 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 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 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 2022 年-2024 年。
(6)业绩要求: 近十年(2015年6月至今)必须具有至少一项类似电力
工程建设项目安装业绩(包含已完工、在建和合同已签订还未施工的),同时提
供支持性材料,支持性文件应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竣工验收文件(已完工的需提供此项)。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
……发售时间:2025年7月21日—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