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磋商公告
日期:2025-07-21 食堂食材   食材   国家税务总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LNN2025-C1-361-ZYQT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方式:☑磋商□询价

本采购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壹万元整(¥61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陆拾壹万元整(¥6100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1

生鲜类食材

1批

一、采购内容

(一)生鲜类食材包括但不限于:新鲜肉类、禽类、蛋类、果蔬类、海鲜鱼类、冻品类、农副产品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2

非生鲜类食材

1批

一、采购内容

(一)非生鲜类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粮食类(米、面、粉、豆类)、干杂类、调味品类、油类(调和油、花生油)、奶制品类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3日—2026年8月2日(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项目采购的供应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登记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8日,每天8:00-12:00;下午3:00-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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