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浪底水利枢纽应急供电项目柴油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0-04-20 发电机   小浪底   应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浪底水利枢纽应急供电项目柴油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标段,招标人为黄河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南省济源市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区。
2.2项目概况: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位于黄河干流中游河南省境内,坝址左、右岸分别为洛阳市的吉利区和孟津县。距洛阳约40km,距郑州180km。工程附近有陇海和焦枝铁路干线,南北两岸与郑州、洛阳等城市均有公路干线连通,交通条件较好。铁路运输经焦枝铁路运至留庄,留庄距离项目施工场地很近。本工程为小浪底水利枢纽应急供电工程,将柴油发电机组接至10kV第13段母线作为小浪底水利枢纽厂用电系统的保安电源及黑启动电源。
2.3招标范围:
1组柴油发电机组本体和配套设备及附件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出厂前的预装配和试验、包装、运输、现场开箱交接、指导安装、参加安装阶段的质量检查、现场试验、试运行和交接验收以及有关制造厂的衔接配合等服务,在质保期内提供技术指导和监督服务并对上述工作的质量负责。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和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规定。
2.5交货期:60日历天。合同生效后并收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60日历天内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交付货物。货物交付后须按招标人要求完成现场指导安装、调试等所有合同约定内容,实际竣工日期以招标人颁发的验收证书载明日期为准。
2.6质量保证期:自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须是柴油发电机组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还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只能自行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至少须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本招标项目的类似项目业绩仅限于合同订立日期在2017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20万元人民币的功率为600kw及以上、电压等级为10kv的高压柴油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供货业绩。
3.5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须为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且由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劳动合同和2019年3月份以来任意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数字证书办理
4.1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7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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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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