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221 工程项目经理部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分局物资设备科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水泵远控系统材料,由采购单位负责招标,合同签订由施工项目负责签订执行,采购设备计划使用项目工程结算款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 221 工程,主要位于湖北省咸宁市下属县、区,涉及 11 个点位二次增压水泵远程控制系统。
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221 工程项目经理部的二次增压水泵远程控制系统的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及控制价:投标人需提供 13%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次竞标每套远控系统控制价为 31 万元(含税)。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水泵远控系统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11 套 |
上述单价、合同总金额以及最终结算单价都已包括货物出厂价、增值税税金、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过江过路过桥费、社会协调费、售后服务费用、各点位分批进出场费、现场施工安装费、安装时用到机械、工器具费用、安装时所用到的其他辅材、运输费用、人工费、储藏费、专利费、安全环保费以及其他运抵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原材料实验检验费用;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单价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在不含税单价不变的前提下,与国家调整后的税率保持一致。
设备内含的组态软件为一次性开发,购买后永久免费使用,软件运行产生的维护、修复、升级等费用在质保期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质保期为工程竣工后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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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量仅作为竞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最终结算量为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付款条件:先货后款。远控系统安装施工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与供应商对账并以实际数量进行结算。买卖双方核对无误后通知卖方开具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 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合格有效的 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进行验收,且业主相应的工程款到位后一次性支付该批货款总金额的 95%,安装施工调试过程中不予支付,剩余 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工程竣工后 24 个月。(注:各点位安装施工时间暂不确定)
4、付款方式:银行转账、供应链金融或承兑汇票方式付款。
5、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 2024 年 12 月至本工程供货结束,按施工单位制定的供货计划交货,项目共 11 个点位且分布比较分散、距离较长,根据采购人的计划完成生产并运至指定现场安装,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尽早安排发货,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计划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6、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221 工程项目经理部采购人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或类似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试验报告。
2、投标人近 3 年具有与本次竞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 3个。
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 3 年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5 年 1 月 13日15:00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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